2010/03/31

原創?參考?模仿?抄襲?

←Arnold Böcklin(1827-1902): Battle of the Centaurs, 1873, Oil on panel, Ol don panel. 105x195 cm, Kunstmuseum, Öffentliche Kunstsammlung, Basle
 




→Hans Makart(1840-1884): Kampf der Riesen (Fighting of Giants), 1883, 125×199.4 cm, Museum ausländisher Kunst, Riga.


它們兩幅像吧?其實,個人覺得,除了眼睛直觀所見的外形以外,其間的內容、涵意─野蠻、人類原始的暴行,以及爭奪權力的醜惡與瘋狂─在在都有驚人的異曲同工之妙呢!雖然身在台灣,我無法找到充足的證據,諸如書信或作畫筆記這類的東西,不過,單就上述的特徵來看,我真要忍不住地說:「說!Makart兄,你是不是Böcklin的迷呀?」



唉,輕鬆的畫壇漫步到這邊為止,接下來要進入有點敏感的話題了。如果堅持「原創」決不能有模仿成份者,麻煩請繞路離開,按上一頁或關閉視窗,否則被地雷炸到,小烏鴉不負醫療安撫責任喔。





寫這種東西,說真的,不是要為那些總是喜歡「借用一下」,或者常說「我只是剛好和他構想相同」的人作辯白。無論是什麼樣的創作,從通俗到經典,從文字到影像,有聲的、無聲的,寫實的、寫意的,對外價值或高或低的,只要是歷經創造而無中生有的作品(我想,敷衍之作應該沒人會想挪用吧?),都是作者用心良苦的成果,都應當視為作者個人的智慧財產,不能隨便以待。


不過,我今天不是要談「抄襲的罪惡」,這種相關文章多得是,而且能引經(案件)據典(法律)的說辭才具有說服力。相較起來,下面的東西只是我對眼前某些現像的抱怨勞騷,不能當作有憑有據的深入研究,個案不能作為統計結果,特例不能推翻通則,所以,這些片面之詞自然不具訴訟用的參考價值,更沒有必要拿人來對號入座啦~




進入正題。


小烏鴉時常在某個偶爾出沒的地點,看到某個人總是號稱自己為「絕對原創」的原創主義者。看到他行文中大剌剌地點數別人怎麼誤會他,怎麼抨擊他,還辯稱自己的東西絕非參考自時下流行的明星、影視媒體、出版品...等等等不及備載。嗯~因為我「認識」那個人也頗久了,雖然不敢說對他有百分之百的了解,不過,由於個人對他「生出來」的東西始終默默「捧場」,所以,即便對這個人的人格稱不上真正的熟悉,但是,若說到他的作品,倒也可以算得上是「倒背如流」。因此...我承認我對他的說辭很難採信。


我相信人類的心理確實存在「集體無意識」的狀態,要不然,走到哪裡都看得到的人魚、怪獸該怎麼解釋?總不會全是那些老祖宗互相抄來抄去而形成的吧?先前曾經在里格爾(Alois Riegl, 1858-1905)的文章中看到一段令人臉上n條黑線的論調,原文很長,這邊就不仔細提了,簡言之,他認為,裝飾圖案是循著「埃及→歐洲(希臘羅馬)→東方」的歷史進程演變的。真是...我該說他確實是十九世紀歐洲思想文化的產物嗎?言歸正傳,所以,我認為人和人之間,有些東西難免會相通,雖然不見得是集體無意識下的產物,不過,社會文化的共通影響力真的不可小覷。

舉例來說:我在小學四升五的暑假時,畫了一篇漫畫,裡面有個橋段是:女配角把女主角逼得跳下海,然後男主角救人沒救到,氣炸地瞪著女配角時,那名可憐的女配角驚惶地說:「為什麼會是你?啊...那麼憤怒的眼神,我...」。不久之後,某本臺版漫畫雜誌裡面的連載出現這樣的劇情:當女配角拿槍打傷女主角,男主角怒視著女配角時,女配角說:「呀...○○,那麼憤恨的眼神,為了你,我不惜brabrabra...」相似度驚人吧?我是不知道那名作者為什麼會編出這樣的劇情,然而,有一點我非常肯定,就是─我絕對沒有抄他的故事!(正色)況且,若懷疑可能是因為同時取材自哪篇影視媒體而產生這樣的結果的話,對於家中甚少看電影、連續劇,更沒第四臺的我來說,恐怕很難成立。我只能當那是某種根深柢固的社會價值觀而造成的潛移默化。總之,由於這樣的經驗,我對於「不小心有像到」這種情況,多少是可以接受的。



但是,那位某人,他「不小心有像到」的時機未免也都太正好了一點。社會上流行什麼東西,他立刻跟進,好比有了《夜訪吸血鬼》之後,他馬上出了本《暮光之城》,或是《魔戒》上演不久,他隨後就發行《納尼亞傳奇》一樣(以上的舉例並不是指稱前者與後者有因果關係,而是藉兩者有某種程度的相似構成一種邏輯)。剛開始一兩次,我勉強相信他的說詞(相似度真的很高,如同小叮噹和藍貓的差別),然而,隨著相同的情況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後,我真的很難不懷疑他有「挪用」別人東西的習慣。


個人覺得,模仿,並不全然是可恥的事。可恥的是,借了別人的東西,卻硬說成自己的。哪個人不是從模仿開始的?包括大師級的人物,也總是要從學習別人作起頭。拉斐爾的〈抱著獨角獸的女人〉難道不像〈蒙娜麗莎〉?提香早年的作品和吉奧喬尼簡直無法分辨,甚至到了今日仍舊引起爭論,那麼,這算是抄襲嗎?或許,現在與以往的社會環境不同,然而,當大師都有學習的過去,那身為普通人的我們,有必要假裝自己從不需要借鏡嗎?我是不大了解業界的競爭壓力,或許身處臺灣的出版業中,創作人非得將自己說得那麼偉大否則活不下去;若真是如此,那麼,口口聲聲強調他人偷他、盜他,侵奪他原本應有的聲譽的那位某人,不就正做著一樣的事情?該說是培養他成為這副模樣的整個社會都病了,還是該說他未免寡廉鮮恥得太徹底?


學習別人這件事並沒有什麼罪過,誰說大師的經歷一定要前無古人、後無來者?梵谷並不否認他引用蒙提瑟里的厚塗法,華格納總是不遺餘力推崇貝多芬,這樣的坦承從未減損他們歷史地位的偉大一分一毫。模仿、參考,往往都可以理解,喜歡某種風格,畫出來的東西難免有它的影子,成天抱著金庸,寫出來的小說自然武俠。可笑的是,有些人作賊喊抓賊,偷吃不擦嘴,那副德性,要人相信他是「絕對原創」的原創主義者還真困難呢!


(附帶一提,那位某人,偷他、盜他的好像都是中國方面的出版社,臺灣這邊倒挺捧他的場的,只不過是他現在沒有以前那麼紅,就老拿臺灣這邊的出版社開刀,這樣的邏輯未免也太奇怪了吧?)

5 則留言:

飛翔的烏鴉 提到...

噢~對了,在這邊留言給綠咪姐。
知我者如你呀XD~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我在講什麼。所以,拜託一下,不要揭曉謎底好不好...你知道的,許多事都是惡人先告狀,如果不小心讓人猜到我在說哪種狀況的話,搞不好會被那個「動不動就上法庭」的人告誹謗罪咧~

Heavenwings 提到...

該不會是最近那個跟我的綽號有關的設計吧??@_@

飛翔的烏鴉 提到...

Heavenwings您好。
欸~這個的話嘛,答案是“否”啦!不過,關於我說的請容我賣個關子吧!因為文學藝術這類東西往往見仁見智,當然我也不是無故指控、隨口說說,要證據也是拿得出來。不過,一旦把話說白之後,恐怕引起的問題就不止這些。一來我不想因一己之見破壞別人的名聲(尤其對方也不好惹),二來我不喜歡與人有爭端(抱歉,我是筆戰懶鬼)。所以----對不起啦,只好讓答案變成永遠的謎了。

綠咪 提到...

給金魚:???對不起...請問綽號的設計是?是那個你寄給我的?
如果我沒搞錯,本文應是指偶和烏鴉妹都很倒彈的那位長老啦...和你的綽號沒關係...

Heavenwings 提到...

XD拍謝引起綠咪與烏鴉的恐慌~我沒留意到日期,...以為你說的是水果+金魚的設計事件..至於某長老的畫...那份倒彈相信在我上次去你們家時也表達過了:p